實際工資多少,到手就是多少,
相信這是所有上班族的夢想,
但每個月社保、公積金、個稅各種費用一交
至少少500大洋,
當然哪些月薪上萬的朋友交的更多!
所以就出現了以下種類繁多的避稅方法
以現金方式發工資、
或者超過3500元用支付寶另外轉賬,
虛設員工,增加人力成本等方式,
簡直花樣百出。
但小編在此不得不提醒一下各位:
再用這些方式避稅恐怕要遭!
以下4種避稅方式成為重點稽查對象!
1、各種發票亂入賬
很多企業都有過這樣的操作:報銷時會計為了省事,不管三七二十一,各種發票通通計入福利費、差旅費等,但如果長期這樣操作,肯定會造成企業費用異常;
之前就有爆料過一家互聯網公司的油費超過物流公司了,這個不管誰查都覺得不正常,你說,不查你,查誰?
2、故意不用銀行發工資
此類現象一般存在于一些工地、小型企業,但往往這些企業老板卻不以為然,覺得這沒什么,甚至振振有詞道:
“我以前也是這樣操作的,怎么沒遭?”我只能說,那是你運氣好,但不代表會永遠蒙混過去。
舉例
現在稅局判定一家企業是否存在異常,都是直接采用
軟件抓取功能,系統自動預警。據權威機關統計:16年金稅三期主動給稅局推送的風險企業達600多萬家,稅務人員根據推送出來的企業檢查就達500多萬家并接受了懲罰,
準確率超90%;這個準確率到現在18年,系統升級,更新換代,技術是不是更高超了呢?所以啊,山不轉水轉,再這樣違規操作下去,總有一天是要載的!且行且珍重吧!
3、虛設員工代發工資
工資太高,虛設個員工代發工資,這也是很多企業慣用伎倆。到底這樣操作是否靠譜,請回答:
是否有考勤?是否有社保?沒有你覺得這樣做靠譜嗎,萬一哪天被稽查了怎么辦?
4、法人和公司賬戶頻繁資金往來風險增大
根據稅收征管法規定,稅務雖然有權查詢個人和企業銀行賬戶,但是程序和掌握的信息有限,執法力度往往打折扣。但是從
2018年開始,各地金融機構與稅務、反洗錢機構合作勢必加大,到時候,
老板私人賬戶與公司對公戶之間頻繁的資金交易都將面臨監控。
舉例
2018年1月1日起,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自然人稅收管理辦法就明確規定:地稅部門的管理對象從
以單位納稅人為主向單位納稅人和個人納稅人并重轉變,按照收入和資產分為高收入、高凈值自然人納稅人和一般自然人納稅人。
各級地稅機關要積極拓展跨部門稅收合作,
完善自然人稅收共治體系,實現信息共享。其中最主要的合作就屬于稅務和銀行的合作了,這個震懾作用和征管效果可能大幅提高!雖然這個只是廣東省的條例,但是在總局層面和其他兄弟省份地稅機關都已經著手了。
所以大家只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稅收法規,采用合法手段合理避稅,才能使企業免遭損失,避免涉稅風險。